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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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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设计规范

地下车库设计规范如下:

1.地下车库平面布置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设计成半地下室形式,且地下停车库宜集中布置。半地下车库尽量减小地下部分埋深,并利用顶板上部绿化覆土荷载,减少或不采用抗拔桩,节省地下工程量。

全地下车库设计时,应尽量综合利用水浮力和上部荷载取值的平衡,减少桩基础抗浮,并控制绿化种植、综合管线埋设要求的最小覆土厚度,减少地库埋深。

2.地下车库适应的柱网尺寸

考虑停车效率与工程成本、车型适应范围,综合性最优柱网8.1m*8.1m,建议高档项目采用;经济柱网7.8m*8.1m,为节省成本,建议大部分项目采用此种尺寸,同时另设10%大型尺寸停车位,解决大型车停车问题。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短跨小柱距的结构方案,尤其是杭州、宁波等对停车位尺寸要求高的城市,虽然理论上停车效率较7.8m*8.1m方案,单车面积上升1.5平米左右,立柱数量增加近50%,但立柱对总成本影响甚微,且优点是层高可以降低200~300。

在地质情况复杂、水位较高且基坑维护条件较差的项目中,可以节省相当的开挖量和基坑支护费用,成本节约显著。但此柱网选用,须经过结合具体地库方案的经济性比较后采用。

3.地下车库面积优化设计

集中地库面积优化设计方法:

(1)使用效率最高的高效停车单元进行组合设计。高效单元是经设计研究优化的车道面积最小、停车效率最高、面积是4000平方米(一个消防分区)的设计模数单元。

方案规划设计阶段,增加地库适应性方案比较,使用地库停车标准,进行地库概念方案设计,调整住宅楼栋间距避免出现车辆单排布置、被动利用塔楼地下空间、支护间距预留不够等等问题。

(2)停车库端头优化停车布置设计:近端式停车布置,在近端的两跨比循环式布置可多停车7辆,因此,在满足规范50辆停车分组及防火间距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尽端式布置。

(3)规整地库外轮廓,减少无效建筑面积。

(4)充分利用地库角部空间,布置机房及竖向交通口。

(5)在满足分组(50辆)布置停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竖向通道数量;鱼骨状排列为最经济布置方式。

5.车道宽度

(1)普通直线车道:单行车道宽度4米为宜,如考虑停车,车道最小宽度为5.5米;双行车道宽度6米,停车方式为垂直式后退停车;

(2)车库出入口宽度:单行车道宽度为4米,双行车道宽6米;

(3)直线坡道:一般单车道宽4米;防火疏散用单车道4米;双行车道宽6米,防火疏散用双车道7米;

(4)曲线坡道:一般单车道宽4米,双行车道宽7米。

6.车库出入口设计

(1)车库出入口宽度,国家规定最小宽度为单行车道3.5米,双行车道6米,万科项目设计常用数据,单行车道4米,双行车道宽6米。

(2)车库出入口数量,停车数量≤50辆,设置一个单车道出入口;51~100辆的地下车库或51~150辆的地上车库(含半地下车库),一个双车道出入口,或者两个单车道出口;>100辆的地下车库,两个单车道出口。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室内设计方法有哪些

室内设计是有目的、有对象、有方法的创造性思维实践活动、在过去,它从属于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内容的进一步推进,但随着室内设计从建筑设计中分离出来,室内设计方法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待征和方法。今天,我为你带来了室内设计方法。
  室内设计方法
  一、对比。对比是艺术设计的基本定型技巧,把两种不同的事物、形体、色彩等作对照就称为对比。把两个明显对立的元素放在同一空间中,使其既对立又和谐,既矛盾又统一,在强烈反差中获得鲜明的对比,求得互补和满足的效果。

  二、和谐。和谐包含谐调之意。它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使各种室内物体的形、色、光、质等组合得到协调,成为一个非常和谐统一的整体。和谐还可分为环境及造型的和谐、材料质感的和谐、色调的和谐、风格样式的和谐等。

  三、对称。对称是形式美的传统技法,是人类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则。对称又分为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对称给人感受秩序、庄重、整齐、和谐之美。

  四、均衡。生活中金鸡独立,演员走钢丝,从力的均衡上给人稳定的视觉艺术享受,使人获得视觉均衡心理,均衡是依中轴线、中心点不等形而等量的形体、构件、色彩相配置。均衡和对称形式相比较,有活泼、生动、和谐、优美之韵味室内设计十种手法室内设计十种手法。

  五、层次。一幅装饰构图,要分清层次,使画面具有深度、广度而更加丰富。缺少层次,则感到平庸,室内设计同样要追求空间层次感。如色彩从冷到暖,明度从亮到暗,纹理从复杂到简单,造型从大到小、从方到圆,构图从聚到散,质地单一到多样等,都可以看成是富有层次的变化。层次变化可以取得极其丰富的视觉效果。

  六、呼应。呼应如同形影相伴,在室内设计中,顶棚与地面桌面与其他部位,采用呼应的手法,形体的处理,会起到对应的作用。呼应属于均衡的形式美,是各种艺术常用的手法,呼应也有“相应对称”、“相对对称”之说,一般运用形象对应、虚实气势等手法求得呼应的艺术效果室内设计十种手法。

  七、延续。延续是指连续伸延。人们常用“形象”一词指一切物体的外表形状。如果将一个形象有规律地向上或向下,向左或向右连续下去就是延续。这种延续手法运用在空间之中,使空间获得扩张感或导向作用,甚至可以加深人们对环境中重点景物的印象。

  八、简洁。简洁或称简练,指室内环境中没有华丽的装饰和多余的附加物。以少而精的原则,把室内装饰减少到最小程度。以为“少就是多,简洁就是丰富”。简洁是室内设计中特别值得提倡的手法之一,也是近年来十分流行的趋势。

  九、独特。独特也称特异。独特是突破原有规律,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室内设计十种手法室内外设计。在大自然中,“万绿丛中一点红“,“荒漠中的绿地”,都是独特的体现。独特是在陪衬中产生出来的,是相互比较而存在的

  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推崇有突破的想像力,以创造个性和特色。

  十、色调。色彩是构成造型艺术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颜色能引起人视觉上不同的色彩感觉。如红、橙、黄温暖感很热烈,被称作暖色系,青蓝绿具有寒冷、沉静的感觉,称作冷色系。在室内设计中,可选用各类色调构成,色调有很多种,一般可归纳为“同一色调,同类色调、邻近色调,对比色调”等,在使用时可根据环境不同灵活运用。
  常见的设计风格
  一、简约风格

  1、特点

  简约不等于简单,真正的简约设计不仅是设计元素的精简,也符合了人们减轻周围压力,崇尚环保的 要求,反而设计师的设计功力有更高的要求,即能在简单的装饰中表现出更深的韵味,如文化内涵,性格特点等。

  2、历史发展

  简约风格是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首先在德国提出,随着现代派建筑的兴起,在各种新型材料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于1999年传入中国,并迅速发展起来。

  3、三要素

  (1)形状:以规则的几何形体为元素,线条多采用直线表现现代功能;

  (2)颜色:多用黑、白、灰等中间色为基调色,通过色块来表现内涵,如澄色等暖色调表现家居的温暖,红、黄、蓝、绿等相对跳跃艳丽的色彩提升感观刺激等 ;

  (3)材质:玻璃、金属材料、钢结构等来拓宽视觉感及表现光与影的和谐。

  4、适合人群

  想从繁忙工作中解脱出来,不愿花许多心思打理房间、享受简单生活的人,沉浸于工作的高级白领、教师、单身贵族等。

  5、联想案例

  巴黎卢浮宫前的金字塔(电影《达芬奇密码》里可见)。

  二、现代风格

  1、名词解释

  以实用功能主义为主的风格即为现代风格,故又称功能主义风格,又因为很快风靡世界各地,因此又称为国际风格。

  2、历史发展

  现代起源于1919年成立的鲍豪斯学派,强调突破旧传统,创造新建筑,重视功能和空间组织的性能,讲究材料自身的形式美,造型简洁,反对多余装饰,崇尚合理的构成工艺,尊重材料的性能,讲究材料自身的质地和色彩的配置效果,发展了非传统的以功能布局为依据的不对称的构图方法。鲍豪斯学派重视实际的工艺制作,强调设计与工业生产的联系。

  3、三要素

  (1)形状:由曲线和非对称线条构成,如花梗、花蕾、葡萄藤、昆虫翅膀以及自然界各种优美、波状的形体图案等,体现在墙面、栏杆、窗棂和家具等装饰上。线条有的柔美雅致,有的遒劲而富于节奏感,整个立体形式都与有条不紊的、有节奏的曲线融为一体;

  (2)颜色:多运用白色、灰色系作为基调,再根据家居设计的不同要求配上其他颜色的家具,表现个性及张力;

  (3)材质:大量使用铁制构件,将玻璃、瓷砖等新工艺,以及铁艺制品、陶艺制品等综合运用于室内。注意室内外沟通;

  4、推荐人群

  艺术爱好者

  5、联想案例

  悉尼歌剧院、911被炸掉的世贸双子座

  三、乡村田园风格

  1、名词解释

  在家居设计中推崇回归自然、结合自然的风格,将自然、乡土风味整合成新的空间形式,称为“乡村风格”、“田园风格”或“地方风格”,也称“灰色派”。

  2、历史发展

  70年代,人们开始反对千篇一律的国际风格,现代人对阳光、空气和水等自然环境的强烈回归意识以及对乡土的眷恋使人们将思乡之物、恋土之情倾泻到室内环境空间、界面处理、家具陈设以及各种装饰要素之中,在当今21世纪高科技、高节奏的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寻求生理和心理的平衡,大量应用木材、石材、竹器等自然材料以及自然符号,自然物、将自然情趣的直接切入,室内环境的“原始化”,“返朴归真”的心态和氛围,体现了乡土风格的自然特征。

  3、三要素

  (1)形状:常运用天然木、石、藤、竹等材质质朴的纹理;

  (2)颜色:绿色植物,青砖白瓦,本色的木材等;

  (3)材质:室内多用焚、织物、石材等天然材料,显示材料的纹理,清新淡雅。

  4、推荐人群

  此风格得到文人雅士的推崇,如教授学者,小资情调白领人员等,特别是英式田园赢得很多女性的喜爱;

  5、联想案例

  影视剧里欧美国家的农庄、庄园等,旅游区吃“农家菜”的农庄。

  四、中式风格

  1、特点

  以宫廷建筑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建筑的室内装饰设计艺术风格。气势恢弘、壮丽华贵、高空间、大进深、雕梁画栋、金碧辉煌,造型讲究对称,色彩讲究对比装饰材料以木材为主,图案多龙、凤、龟、狮等,精雕细琢、瑰丽厅巧。

  2、历史发展

  中式风格在明朝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了清朝进入鼎盛时期,发现到现在,主要保留了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含有中国哲学意味非常浓厚的明式,造型比较简单与空间的对比就不会太强烈;二是比较繁复的清式,或者是颜色很艳的藏式,它通过巧妙搭配空间色彩、光影效果和装饰品获得最理想的空间装饰效果。中国风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复古明清,而是通过中国古典室内风格的特征,表达对清雅含蓄、端庄丰华的东方式精神境界的追求。中国古典风格的装修造价较高,现代气息不强,现在家居设计中多用于作为点缀。

  3、三要素

  (1)形状:中国传统室内装饰艺术的特点是总体布局对称均衡,端正稳健,格调高雅,造型简朴优美,而在装饰细节上崇尚自然情趣,花鸟、鱼虫等精雕细琢,富于变化,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精神;

  (2)颜色:黑、红、黄等为主,色彩浓重而成熟;

  (3)材质:中国风的构成主要体现在传统家具(多为明清家具为主)、装饰品,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发挥各种建材的适当性,即使是使用玻璃、金属等现代建材,一样可以表现中式风格,中国传统室内陈设包括字画、匾幅、挂屏、盆景、瓷器、古玩、屏风、博古架等,追求一种修身养性的生活境界。

  4、适合人群

  性格沉稳、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人。

  5、联想案例

  苏州园林、故宫、八仙桌、中式格子窗花、中国字画等。

  五、欧式风格

  1、特点

  是以古典柱式为中心的风格。欧式的居室有的不只是豪华大气,更多的是惬意的浪漫。通过完美的曲线,精益求精的细节处理,带给家人不尽的舒服触感,实际上和谐是欧式风格的最高境界。同时,欧式装饰风格最适用于大面积房子,若空间太小,不但无法展现其风格气势,反而对在其间的人造成一种压迫感。

  2、历史发展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就有:古希腊、罗马古典风格、哥特式风格,巴洛克风格,洛可可风格以及后来多样化发展的风格。

  古希腊是欧洲文化的摇篮,故其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石质梁柱式结构建筑形式以及规范化的标准格式,创造了多绕、爱奥尼亚、科林斯柱式,其风格端庄,亲切开朗、讲究构图、施工精确、精雕细刻,还运用视觉差纠正法以取得很高的艺术效果;

  到了古罗马时代,形成采用砖石、以天然的火山灰混凝土砌筑、构架各类柱式和拱券相结合的“券柱式”体系,使各种复杂功能的建筑获得理想的内部空间;

  哥特式风格将技术和艺术结合,其尖券、尖开肋骨交叉拱、飞扶壁、束柱、花窗棂、彩色镶嵌玻璃窗和高耸的塔尖等构成鲜明特征,故又称为“高直风格”;后来发展到拱券穹隆的结构构造技术,进行了整合东、西方技术文化精华的创新,用各色云石、玻璃、彩色面砖进行装饰,构成拜占庭装饰的独特风格;

  巴洛克风格于17世纪盛行欧洲,强调线形流动的变化,色彩华丽。特点是运用曲面、波折、流动、穿插等灵活多变的夸张强调手法来创造特殊的艺术效果,以呈现神秘的宗教气氛和有浮动幻觉的美感;

  洛可可风格追求纤细、繁复,喜好类似蚌壳、旋涡、水草等曲线开化 纹图案,并涂以金、白、粉红、粉绿等颜色,讲究娇艳的色调和闪耀的光泽,还配以镜面、帐幔、水晶吊灯和豪华的家具陈设。欧洲的皇宫贵族都偏爱这个风格。

  3、三要素

  (1)巴洛克风格的主要特色

  形状:强调力度、变化和动感,强调建筑绘画与雕塑以及室内环境等的综合性,突出夸张、浪漫、激情的非理性、幻觉、幻想的特点。打破均衡,平面多变,强调层次和深度;

  颜色:金色等暖色系;

  材质:使用各色大理石、多彩的织物、精美的地毯,精致的壁挂,宝石、青铜、金等。

  (2)洛可可风格的总体特征

  形状:轻盈、华丽、精致、细腻。室内装饰造型高耸纤细,不对称,频繁地使用形态方向多变的如“C”“S”或涡券形曲线、弧线,室内装修造型优雅,制作工艺、结构、线条具有婉转、柔和等特点,以创造轻松、明朗、亲切的空间环境;

  颜色:善用金色和象牙白,色彩明快、柔和、清淡却豪华富丽;

  材质:并常用大镜面作装饰,大量运用花环、花束、弓箭及贝壳图案纹样。

  4、适合人群

  别墅大户的企事业成功领导者,海归人员等。

  5、联想案例

  教堂、壁炉、大立柱等。

  六、新古典

  1、名词解释

  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是指相对于十世纪之前“古典主义”而言的复古风潮,因此才有“新”古典风格的出现。

  2、历史发展

  新古典主义是十八世纪50年代以后至十九世纪前期,风靡西欧的艺术样式。一方面反对巴洛克风格的极度繁复、炫耀奢华,而重新提倡17世纪古典理性规律的艺术表现,主要强调思考的秩序和明晰性,精神的尊严、宁静,结构的单纯、均衡,及比例的匀称。发展古希腊、古罗马文明鼎盛期的作品,或庄严肃穆、或典雅优美,但不照抄古典主义并以摒弃抽象、绝对的审美概念和贫乏的艺术形象而区别于16、17世纪传统的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以尊重、追求真实复兴古代的艺术形式为宗旨。

  3、三要素

  (1)形状:家具的线形变直,不再是圆曲的洛可可样式,装饰以青铜饰面采用扇形、叶板、玫瑰花饰、人面狮身像等,还将家具、石雕等带进了室内陈设和装饰之中;

  (2)颜色:空间的色彩配置上,反对过分的色彩渲染,整体以沉稳大气的偏深色调为主,在木料选择上,也多是深色调的表现。金、银色系则是主要的配色运用,对于空间高贵感的营造,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3)材质:拉毛粉饰、大理石的运用,使室内装饰更讲究材质的变化和空间的整体性。

  4、适合人群

  沉稳、有学识的人、海归派等。

  5、联想案例

  三五醇酒店

  七、地中海风格

  1、名词解释

  蔚蓝色的浪漫情怀,海天一色、艳阳高照的纯美自然即是地中海风格。

  2、历史发展

  地中海文明一直在很多心中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古老而遥远,宁静而深邃。随处不在的浪漫主义气息和兼容并蓄的文化品位,以其极具亲和力的田园风情,很快地被地中海以外的广大区域人群所接受。对于久居都市,习惯了喧嚣的现代都市人而言,地中海风格给人们以反璞归真的感受,同时体现了对于更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地中海周边国家众多,民风各异,但是独特的气候特征还是让各国的地中海风格呈现出一些一致的特点:白灰泥墙、连续的拱廊与拱门,陶砖、海蓝色的屋瓦和门窗。

  3、三要素

  (1)形状:拱形的浪漫空间:“地中海风格”的建筑特色是:拱门与半拱门、马蹄状的门窗。建筑中的圆形拱门及回廊通常采用数个连接或以垂直交接的方式,在走动观赏中,出现延伸般的透视感。此外,家中的墙面处(只要不是承重墙),均可运用半穿凿的方式来塑室内的景中窗。这是地中海家居的一个情趣之处。

  (2)不修边幅的线条:线条是构造形态的基础,因而在家居中是很重要的设计元素。地中海沿岸对于房屋或家具的线条不是直来直去,显得比较自然,因而无论是家具还是建筑,都形成一种独特的浑圆造型。白墙的不经意涂抹修整的结果也形成一种特殊的不规则表面;

  (3)颜色:纯美的色彩方案

  “地中海风格”对中国城市家居的最大魅力,恐怕来自其纯美的色彩组合。西班牙蔚蓝色的海岸与白色沙滩,希腊的白色村庄在碧海蓝天下简直是制造梦幻,南意大利的向日葵花田流淌在阳光下的金黄、法国南部薰衣草飘来的蓝紫色香气、北非特有沙漠及岩石等自然景观的红褐、土黄的浓厚色彩组合。地中海的色彩确实太丰富了,并且由于光照足,所有颜色的饱和度也很高,体现出色彩最绚烂的一面。所以地中海的颜色特点就是:无须造作,本色呈现。

  地中海风格也按照地域自然出现了三种典型的颜色搭配:

  蓝与白:这是比较典型的地中海颜色搭配。西班牙、摩洛哥海岸延伸到地中海的东岸希腊。希腊的白色村庄与沙滩和碧海、蓝天连成一片,甚至门框、窗户、椅面都是蓝与白的配色,加上混着贝壳、细沙的墙面、小鹅卵石地、拼贴马赛克、金银铁的金属器皿,将蓝与白不同程度的对比与组合发挥到极致

  黄、蓝紫和绿:南意大利的向日葵、南法的薰衣草花田,金黄与蓝紫的花卉与绿叶相映,形成一种别有情调的色彩组合,十分具有自然的美感

  土黄及红褐:这是北非特有的沙漠、岩石、泥、沙等天然景观颜色,再辅以北非土生植物的深红、靛蓝,加上黄铜,带来一种大地般的浩瀚感觉

  材质:独特的装饰方式

  在构造了基本空间形态后,地中海风格的装饰手法也有很鲜明的特征。家具尽量采用低彩度、线条简单且修边浑圆的木质家具。地面则多铺赤陶或石板。马赛克镶嵌、拼贴在地中海风格中算较为华丽的装饰。主要利用小石子、瓷砖、贝类、玻璃片、玻璃珠等素材,切割后再进行创意组合。在室内,窗帘、桌巾、沙发套、灯罩等均以低彩度色调和棉织品为主。素雅的小细花条纹格子图案是主要风格。独特的锻打铁艺家具,也是地中海风格独特的美学产物。同时,地中海风格的家具还要注意绿化,爬藤类植物是常见的居家植物,小巧可爱的绿色盆栽也常看见。

  4、适合人群

  经常四处旅游、追求浪漫的白领小资等。

  5、联想案例

  爱情海、沙滩海岸

  八、LOFT风格

  1、名词解释

  LOFT在牛津词典上的解释是“在屋顶之下、存放东西的阁楼”。但现在所谓LOFT所指称的是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这个含义诞生于纽约SOHO区。

  2、历史发展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LOFT成为一种席卷全球的艺术时尚。如果说,LOFT的诞生是源于贫困潦倒的艺术家们变废为宝,那么今天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或者时尚潮流的LOFT已经完全演变成一种炫耀性消费。

  3、三要素

  (1)形状:大方块状的几何体、红砖外墙、少有内墙隔断,给人的感受就是高大、宽敞、结实。把建筑里大开间或挑空的部分设计成工作的区域,然后在空间中的某一局部搭建出阁楼用以居住;

  (2)颜色:墙壁被涂上灿烂的颜色,运用巨大夸张明亮的工业照明设备;

  (3)材质:钢结构、简单粉刷的原始红砖墙壁,工业建筑本身的特征被充分地裸露在外面。

  4、适合人群

  单身新贵,个性另类的年青人。

  5、联想案例

  北京798艺术工厂,杭州城北的杭印路49号

  九、多元化风格

  1、名词解释

  室内布置中也有既趋于现代实用,又吸取传统的特征,在装潢与陈设中溶古今中西于一体。

  2、历史发展

  近年来,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在总体上呈现多元化,兼容并蓄的状况。例如传统的屏风、摆设和茶几,配以现代风格的墙面及门窗装修、新型的沙发;欧式古典的琉璃灯具和壁面装饰,配以东方传统的家具和埃及的陈设、水晶等。

  3、三要素

  多元化风格虽然在设计中不拘一格,运用多种体例,但设计中仍然是匠心独具,深入推敲形体、色彩、材质等方面的总体构图和视觉效果。

  主要有几种多元化的混合:现代新中式风格、简欧风格

  现代新中式: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中国传统风格文化意义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演绎;一是对中国当代文化充分理解基础上的当代设计

  发展:新中式风格在设计上继承了唐代、明清时期家居的精华,将其中的经典元素提炼并加以丰富,同时改变原有空间布局中等级、尊卑等封建思想,给传统家居文化注入了新的气息。庄重不失品质,特别是改变了传统家具“好看不中用”的弊端,加之在不同户型的居室中布置更加灵活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1)形状:采用简洁、硬朗的直线条,有些还会采用具有西方工业设计色彩的板式家具

  (2)色彩:仿花梨木和紫檀色为主

  (3)材质:木质居多,配以现代材料

  4、联想案例

  中式圈椅,佛头,中式书房,中国画,中式的屏风或窗棂等

  5、适合人群

  喜欢古典饰物,却思想开放进步的中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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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1997年7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会颁布了《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杭州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杭州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定。

  第三条 编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开发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

  第五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杭州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区规划管理处在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的领导下(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受市规划局的委托办理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同)。

  第八条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所含的各项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各类详细规划,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每5年编制1次,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镇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九条 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遵循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认真组织规划方案的讨论及成果的审查,保证规划设计质量。城市规划涉及军事设施的,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征求军事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规划审批权限:(一)《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经市人大或其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市人大或其会审查同意。(三)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家有关部门对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权限报批。(四)城市分区规划、重要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它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批。(五)西湖风景名胜区各类详细规划的审批权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六)村镇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各项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属于国家秘密的除外),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市人大会、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

  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大或其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需作重大修改的,须经市人大或其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其它规划的修改,应由规划编制单位报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保护人文景观,保持合理的城市空间。

  第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向市规划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二)市规划局在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全后,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1个月内作出批复,核定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三)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在1年内按规定报送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经批准后,市规划局应在20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未报送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定点申请自行失效;(四)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6个月内未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须持有关部门文件、资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市规划局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临时用地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用地使用期不得超过批准年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使用期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征得市规划局同意,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划拨、使用土地时,未经市规划局同意,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确需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界限的,必须征得市规划局同意,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需在列项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附有市规划局的选址意见书。不需要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前,应当征求市规划局对建设项目选址的意见。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必需迁建的用地,由市规划局按实际需要另行安排。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清退完毕;使用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清退的,使用单位应按要求清场退出。

  第十九条 根据城市规划确定搬迁的单位或个人,搬迁后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自行拆除的除外),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土地管理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接收。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安排使用,由市规划局按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由市规划局会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公共活动用地、体育运动和学校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江、河、湖、塘,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填土侵占;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山和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在批准前,应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规划道路、沿河规划绿化带两侧征用、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时,应按规定同时征用、划拨一定面积的规划道路用地或沿河规划绿化带用地,并在拆除其地

  面建筑后,无偿移交市政公用、绿化管理部门,用于道路或绿化建设。建设工程的保护用地,如不准建设其它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同时予以征。

  第二十三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相互结合。除市政公用及地区性必要的配套设施外,其它新建、迁建项目,应安排在统一开发和改建的地区内进行建设。严格限制零星插建。

  第二十四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建设,由市规划局根据批准的村镇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民个人建房必须在批准的村镇建设范围内安排建设,因特殊情况需在村镇建设范围之外建房的,必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向市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开工。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申领:(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划局审定后,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规划局审核其中有关城市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下列图件:(一)填妥的建设工程申请表;(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旧有建筑物产权证;(四)环保、防疫、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五)全套工程施工图(包括三废处理);(六)其它。

  第二十九条 市规划局在收到前条规定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的资料后,应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或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其它设施,必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向市规划局办理以下审批手续:(一)报送

  根据出让合同中载明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编制的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和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报送施工图。经市规划局审核,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批准后,应在现场放好灰线,经市规划局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1年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市规划局办理延期手续;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属特殊抢险工程的,应向市规划局申明理由,经同意可先动工,并及时补办各项手续。

  第三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管线等未预见设施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待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作出处理。

  第三十四条 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不得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必须经市规划局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确定建设地址通知核定的用地界限内,按规定应予以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因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

  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前或市规划局许可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并清理完场地。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市规划局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应由市规划局审核,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第四十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应根据建筑总体布局要求、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具体条件,适当向道路规划红线外后退,留出必要的场地,供作绿化、停车和敷设附属工程、管线等使用。建筑物

  (以阳台、雨篷、踏步等突出部分为准)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如下:

  (一)居住建筑在主要干道两侧的,后退距离不少于3米;在次要道路两侧的,不少于2米。在旧区改建地段后退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适当减少。

  (二)学校教学楼、幼儿园、医院等建筑,除应符合有关消防、卫生等要求外,在主干道两侧的后退不少于4米,次干道不少于3米。

  (三)高层建筑其后退距离不少于5米。大型公共设施以及有大量人流集散的和使用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还需留有人流集散地和停车场地。

  (四)工厂、仓库、商店等建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应后退3米至5米。现有建筑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在改建时应按规定退让。

  第四十一条 一般建筑之间的间距,除符合消防要求外,还应考虑日照、通风、绿化、视线等要求。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一)南北朝向时,在旧城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1∶1;在新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1.1∶1。

  (二)东西朝向时,新建筑物在原建筑正面的,间距与新建筑物高度的比例不小于1∶0.8。

  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能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绿化的要求,一般控制在4.5米至6米。高层建筑、沿街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照间距、山墙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十二条 建造公厕,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配备冲洗设施。公厕建在民用房屋的无窗两侧和平房背侧面的,其间距不少于6米;建在民用建筑开设门窗一侧的,其间距不少于10米。大型公共设施应同时建造室内或室外厕所。

  第四十三条 主要道路沿线不得建设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四十四条 沿主要道路的外廊式住宅和阳台改建,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第四十五条 住宅小区不得修建封闭式围墙,确实需要的,可设置通透式围墙或以绿篱代替围墙。学校、医院、厂区、仓库等设置通透式围墙或栅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需要修建封闭式围墙的,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第四十六条 新建雕塑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凡属一般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批准;重要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雕塑建设,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市规划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设计、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必须按以下规定查验规划图件:

  (一)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设计任务时,必须查验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要求等有关图件;

  (二)施工单位在承包建设工程业务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的图件;

  (三)建筑管理部门在批准施工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时,必须查验营业用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章 管线设施规划管理

  第四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管线工程,应根据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施工,并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九条 下列管线工程可以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一)规划管位轴线和管径不变的原有管线的局部更新;

  (二)垂直规划道路中心线,接入各类管线的支管;

  (三)铁路、港口、机场、工厂、仓库等用地范围内的专用管线及其与城市管线的垂直接口部分;

  (四)居住区、小区、街坊内部管线在小区级道路上敷设及其与城市管线的垂直接口部分;

  (五)除西湖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地段外,长度在500米以内的低压电力架空线、电信线。

  第五十条 各项管线工程应按照市规划局所确定的管线位置、标高进行施工,目前确实不能实施的,可暂作临时敷设,今后按规划修建道路时,原建设单位应对临时性设施同时进行改造,所需资金和材料由原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十一条 穿越河道的管线的埋设深度,应以不妨碍河道整治、船舶航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架空管线跨越通航河道的,应符合港务、航道等部门核定的高度和有关技术规定。

  第五十二条 沿城市道路建筑物,其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占用道路规划红线内用地。

  第五十三条 管线在城市桥梁上通过时,应征得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同意。新建桥梁应根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第五十四条 电力、电信线缆在同一路段上的同一系统或相同电压线路应组合同沟敷设或合杆架设;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的线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同沟敷设或合杆架设。

  第五十五条 无线电台等无线通讯设施,应在规划收讯或发讯区设置,并报经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市规划局同意。微波通讯的空中通道,应避开规划高层建筑或高于规划高层建筑。

  第六章 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第五十六条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保护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必须经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再按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违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新建、扩建、改建与风景名胜无关的建筑物。

  现有乡(镇)村企业应严格控制在现有规模,并逐步转为旅游服务的企业。在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工厂和单位。

  第五十九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各种建筑物的形式、体量、高度、色调,应与周围环境气氛相协调,不得损害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景。

  第六十条 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疗养院和干休所、医院等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现有规模(包括床位数和用地面积),不得扩建。

  第六十一条 严禁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开挖深井和沉箱井。开挖隧道、人防工程须经专业技术部门作可行性研究,确保泉源完好,经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市规划局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造公厕、垃圾中转站应当避开溪流、泉源,无法避开时,距离溪流、泉源不得少于10米,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对违法占用土地的有关责任人员,市规划局可以提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至20%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0%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责令按规定补办。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市规划局可以提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四条 违反城市规划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市规划局关于责令停止建设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继续违法施工的,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的机关予以制止,并拆除继续违法建设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六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市规划局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侵占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公共活动用地、体育运动和学校用地或擅自改变上述用地用途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退出或改正,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使用期满后不拆除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2%至15%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凡违法用地或违法建筑未处理完毕前,市规划局有权暂停受理违法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第六十八条 市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规划管理人员有权凭证进入各单位施工现场检查和制止违法建筑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六十九条 在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由市规划局会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七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规划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十一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的有关技术规定,由市规划局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防火设计的一般规定,恒超杭州装修监理与您分享装修知识

  在进行民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应严格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选用合适的内部装修材料及妥善的构造做法,做到防患于未然。民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在实际工程中、有时因功能需要,必须在顶棚和墙面上局部采用些多孔或泡沫塑料时,为了减少火灾中烟雾和毒气危害。其厚度不应大于15-,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2)无窗房问发生火灾时,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当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扩人;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除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扑救比较困难。因此,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问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因其内部存放着大量易燃的珍贵图书、资料和文物,故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均系各类动力设备用房,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这此设备都能正常运转。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八级装修材料。
  (6)为确保建筑物内的纵向疏散通道在火灾中的安全。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因这些部位空间高度很大,有的上下贯通几层甚至十几层,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促使火势迅速向上蔓延,给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所以,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厂B:级的装修材料n.
  (8)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减慢烟气扩散的速度。提高防烟分区排烟口的吸烟效果。发生火灾时,烟气的温度可以高达200℃以上,如与可燃材料接触会生成更多的烟气甚至引起燃烧为保证挡烟垂壁在火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制作。
  (9)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等)上下贯通整个建筑物嵌缝材料也具有一定的燃烧性,为防止火势纵向蔓延。其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10)为防止配电箱产生的火花或高温熔珠引燎周围的可燃物和避免箱体传热引燃墙面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照明灯具高温部位与非A级装修之间靠近的距离根据照明灯具在使用时发热的热量大小、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以及不同防火保护措施的效果,综合具体确定。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12)在公共建筑中,经常将壁挂、雕塑、模型、标本等作为内装修设计的内容之一。为了避免这些饰物引发火灾。规定公共建筑内不宜设置采用B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13)建筑物各层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是火灾中人员。逃生的主要通道。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材料。
  (14)为了确保消火拴在火灾扑救中充分发挥作用,要求主建筑内部消火栓箱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箱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15)为保证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功能,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档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CI,并巳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6)厨房内火源较多,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严格要求‘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因其火灾危险性比较大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有关规定的基础L提高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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